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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心成員

本中心置「科技偵查」、「資安鑑識」、「智慧交通」、「智慧災防」、「智慧海警」、「智慧警政」、「智慧矯正」、「智慧境管」、「科技法律」等九組,各組設組長及執行秘書各一位,必要時得設副組長,統合及推動各組任務執行事宜。

「科技偵查組」組長由刑事警察學系主任兼任、「資安鑑識組」組長由資訊管理學系主任兼任、「智慧交通組」組長由交通學系主任兼任、「智慧災防組」組長由消防學系主任兼任(副組長由防災所研究所長兼任)、「智慧海警組」組長由水上警察學系主任兼任、「智慧警政組」組長由行政警察學系主任兼任 (副組長由行政管理學系主任、外事警察學系主任及保安警察學系主任兼任)、「智慧矯正組」組長由犯罪防治學系主任兼任、「智慧境管組」組長由國境警察學系主任兼任、「科技法律組」組長由法律學系主任兼任。

各組組長得就本大學相關專長領域之專、兼任教師推薦委員後,由校長遴聘之,委員任期二年,執行本中心各項任務事宜。各組組長得從委員中選派執行祕書,協助處理各組事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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